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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酸洛沙平

精神分裂症
是否处方:
是否医保:
治疗疾病: 精神分裂症  

专家解读

专家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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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硕

主治医师

适应症:
精神分裂症

疗效:

本品对治疗精神分裂症疗效较好。

安全性:

16岁以下儿童禁用。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无明显副作用,安全性较好。

使用便捷性:

本品为口服药,使用便捷。

药品说明

禁忌

1、16岁以下儿童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禁用中枢兴奋剂。
4、出现低血压时禁用肾上腺素。

不良反应

常见的有震颤﹐肌强直流涎﹐静坐不能﹐吞咽困难等帕金森氏症样反应﹐但症状通常不严重﹐减少丁二酸洛沙平用量或加用常规剂量的胆碱等药物治疗可控制﹐不需要中断治疗可控制。治疗早期或增加剂量时可能会出现轻度嗜睡﹐但随着用药时间的延长会自行消失。长期治疗或停药时可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特别是老年人、高剂量治疗及女性病人。还可见头晕、头痛、失眠、口干、便秘、癫痫样发作和肝功能异常。心动过速、高血压、低血压、ECG变化、皮疹、恶心、呕吐、尿潴留﹐意识混乱状态、药源性恶性症侯群有过报导。血液等改变﹐如白细胞减少、罕见。

成分

2-氯-11-(4-甲基-1-哌嗪基)二苯并〔b,f〕〔1,4〕氧氮杂卓二酸盐

性状

本品为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主治功能

精神分裂症

用法用量

口服推荐的初始剂量为13.6mg,每日两次,而病情严重者开始剂量可能需要高达每日68mg。然后,在第一个7~10天快速增加剂量直至达到有效控制症状。通常的治疗和维持剂量为81.6~136.2mg/天。与其他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一样,某些患者服用较小剂量就有效,而有的患者需要较高剂量才能获得较好疗效。最高日剂量不能超过340mg。维持治疗维持治疗时,剂量应降低到适于控制症状的最低剂量;许多患者在每日27.2~81.6mg的剂量范围内可以维持满意的疗效

注意事项

1、丁二酸洛沙平和其他的抗精神病药一样,可能影响人的精神和体力,尤其是治疗的早期。所以在用药期间必须提醒病人在活动时应注意安全,并不要饮酒。 
2、对有抽搐史或惊厥史、心血管疾患及排尿不畅者,应慎用。 
3、长期应用此药时,应定期作眼底、心电图检查。 
4、过量或中毒时,会出现抑郁、低血压、呼吸抑制、意识不清、震颤、抽搐、肾功能衰竭等现象,应及时进行洗胃、透析等对症及支持治疗;禁用中枢兴奋剂;出现低血压时禁用肾上腺素。

药物相互作用

1、丁二酸洛沙平可加速苯妥英的代谢,当两种药合用超过3个月时可导致苯妥英血浆水平达不到治疗浓度。
2、丁二酸洛沙平增加巴比妥酸盐类﹑麻醉止痛﹑抗组胺和其他抗精神病等药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作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16岁以下儿童禁用。

老人用药

请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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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者:田硕

石家庄市人民医院 泌尿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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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17年10月18日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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