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1.对苯扎贝特过敏者禁用。
2.患胆囊疾病、胆石症者禁用,本品有可能使胆囊疾患症状加剧。
3.肝功能不全或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的患者禁用。
4.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因为在肾功不全的患者服用本品有可能导致横纹肌溶解和严重高血钾;肾病综合征引起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禁用,因其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
不良反应
1.常见的不良反应主要有食欲缺乏、恶心和胃部不适等胃肠道症状,一般多为一过性,症状较轻者不需停药。
2.少数患者有轻度皮肤瘙痒、荨麻疹、皮疹、脱发、头痛、头晕、失眠、性欲减退,多见于服药之初的几个月之内,通常继续服药可自行消失,若症状明显,则应减低剂量或停药。
3.偶见个别患者伴有血清CK活性增高的肌炎样肌痛、肌肉抽搐,严重者系药物性骨骼肌溶解症,如发生这样的情况应及时停药。
主治功能
用于治疗高甘油三酯血症、高胆固醇血症、混合型高脂血症。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每日3次,每次0.2-0.4克。可在饭后或与饭同服。疗效佳者维持量可为每日2次,每次0.4克。 肾功能障碍时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40-60毫升/分钟时,每日2次,每次0.4克;15-40毫升/min时,每日或隔日1次,每次0.4克;低于15毫升/分钟时,每3日1次,每次0.4克。
注意事项
1.本品对诊断有干扰:
(1)血红蛋白﹑白细胞计数可能减。
(2)血氨基转移酶可能增高。
(3)血肌酐升高。
2.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
(1)全血象及血小板计数。
(2)肝肾功能试验。
(3)血脂。
(4)血肌酸磷酸激酶。
3.如用药后临床上出现胆石症﹑肝功能显著异常﹑可疑的肌病的症状(如肌痛﹑触痛﹑乏力等)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升高,则应停药。
4.在治疗高血脂的同时,还需关注和治疗可引起高血脂的各种原发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糖尿病等。某些药物也可引起高血脂,如雌激素﹑噻嗪类利尿药和β阻滞剂等,停药后,则不再需要相应的抗高血脂治疗。
5.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可明显增强口服抗凝药的作用,与其同用时应注意降低口服抗凝药的剂量,经常监测凝血酶原时间以调整抗凝药剂量。其作用机制尚不确定,可能是因为本品能将华法林等从其蛋白结合位点上替换出来,从而使其作用加强。2.本品与其它高蛋白结合率的药物合用时,也可将它们从蛋白结合位点上替换下来,导致其作用加强,如甲苯磺丁脲及其它磺脲类降糖药、苯妥英、呋塞米等,在降血脂治疗期间服用上述药物,则应调整降糖药及其它药的剂量。3.氯贝丁酸衍生物与H毫克-CoA还原酶抑制剂,如洛伐他汀等合用治疗高脂血症,将增加两者严重肌肉毒性发生的危险,可引起肌痛、横纹肌溶解、血肌酸磷酸激酶增高等肌病,应尽量避免联合使用。4.本品主要经肾排泄,在与免疫抑制剂,如环孢素合用时,可增加后者的血药浓度和肾毒性,有导致肾功能恶化的危险,应减量或停药。本品与其它有肾毒性的药物合用时也应注意。5.本品能增加降糖药的作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在妊娠期的安全性未确立,故孕妇不推荐使用。本品是否分泌进入乳汁不详,故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
老人用药
老年人应根据肝肾功能状态调节用药剂量。如有肾功能不良时,须适当减少本品用药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