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务人员应做好宣教工作,宣传日常生活及工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毒物知识和中毒的救护。
2,在工农业生产过程中,应组织安全生产和采取防毒措施,改进操作过程,改善环境卫生,遵守操作规程。
3,加强个人防护,就业前和上岗后定期检查肝功能,异常者不能从事接触肝毒物的工作;接触肝毒物的工作应禁酒,适当补充蛋白质和维生素C和B族,免用损肝药物以及药酶诱导剂,避免接触二二三等杀虫。
4,就业前健康检查应包括肝功能和HBsAg,异常者应考虑不能从事接触亲肝毒物的工作;
5,接触亲肝毒物的工人应定期检查体格及肝功能和肝脏B超,异常者应调离并予以适当处理;
6,接触亲肝毒物的工人,应禁用有肝损以及对肝脏药物代谢酶如混合功能氧化酶系有诱导作用的yao物,避免接触二二三等杀虫剂;
7,接触亲肝毒物的工人应禁酒,膳食中适当增加蛋白质含量以及维生素B和维生素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