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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中毒

对乙酰氨基酚中毒是指由于对乙酰氨基酚使用不当造成的意外中毒。对乙酰氨基酚即扑热息痛,是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使用过量或不当可能导致急性肝衰竭。
英文名:
发病部位: 全身  
症状: 慢性中毒   恶心   肝功能异常  
多发人群: 所有人群  
治疗手段: 药物治疗
并发疾病: 气腹痛  
是否遗传:
是否传染:

疾病知识

症状

1.肝损害:扑热息痛主要造成肝损害,可表现为厌食、恶心、呕吐、右上腹疼痛,胆红素、转氨酶升高、凝血酶时间延长,严重者出现肝衰竭、肝性脑病等表现。
2.肾损害:扑热息痛对肾脏的损害出现在服药1周后。出现镜下血尿、蛋白尿、管型尿,甚至少尿或无尿,如果肾损害不是不可逆的,2-3周后逐渐恢复。
3.心肌损害:可造成心肌坏死,心肌酶升高。
4.血液系统改变:偶见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并可出现凝血障碍和DIC。
5.中枢神经系统损害:表现为兴奋、激动、幻觉、谵妄和惊厥。之后,转为抑制、木偶、昏睡和昏迷。

病因

本病的病因主要是由于病人过量或误食对乙酰氨基酚类药物,从而引起的中毒的发生。

检查

服用对乙酰氨基酚类药物出现中毒症状,应立即给予催吐,洗胃,导泻,灌肠及输液等措施,病情稳定后再做常规检查 。
检查:尿中扑热息痛定性阳性,肝肾功能损害。或服药后4h血浆扑热息痛浓度>150μg/ml。
根据其对肝脏损害的病情发展过程可分为4期。
第1期(0.5-24h):厌食、恶心、呕吐、出汗、面色苍白、周身不适、精神不振,但部分人也可无任何症状,此期肝功能正常,轻度中毒者经历此期后可逐渐痊愈。
第2期(24-72h)隐匿期:第1期症状可以减轻或消失,如有肝损害,会出现右上腹疼痛,胆红素、转氨酶升高、凝血酶时间延长。经治疗后,许多病例可到此为止,肝功能逐渐恢复正常,部分患者病情进展到第3期。
第3期(72-96h)充分进展期:以肝坏死表现为特点,凝血时间明显异常、黄疽、低血糖、重新出现无力、恶心、呕吐、厌食等。肾衰、心肌损害也常存在。严重者,发生肝性脑病,有精神错乱、激动、注意力不集中等精神症状。此时肝活检示小叶中心性坏死。无尿、昏迷常是死亡先兆。
第4期(4d-2周)恢复期:如果第3期肝损伤不是不可逆的,这时肝功能将渐恢复,如果肝损伤严重则渐形成药物性肝硬化或肝、肾功能严重损害发生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并发败血症加重病情,甚至死亡。

诊断

1.诊断要点
①过量摄人本药品史;
②出现肝、肾、心肌、血液、中枢神经系统损害,以肝损害为主要表现;
③尿中扑热息痛定性阳性,或服药后4h血浆扑热息痛浓度>μg/ml。
2.鉴别诊断:主要与引起胃肠道反应的药物中毒相鉴别。

治疗

如果能测定对乙酰氨基酚血浓度,应按时问血浓度曲线决定治疗否。如不能测定对乙酰氨基酚血浓度,成人1次服用6-7g或>140mg/kg,均应治疗。
1.一般治疗:患者如服药后2h内来诊,应洗胃(不宜诱吐,因会影响解毒剂的应用)。给予活性炭和泻剂。成人常会同时服用几种药物或扑热息痛的复方制剂。活性炭除吸附扑热息痛外还能吸附其他药物,但也吸附解毒剂(N-乙酰半胱氨酸)因而活性炭可在用解毒剂1h之后使用。
2.解毒剂治疗:扑热息痛的特效解毒剂为N-乙酰半胱氨酸(NAC)N。AC的作用:
①细胞内起到谷胱甘肽替代作用;
②增加谷胱甘肽合成;
③增加经硫酸代谢途径;
④减轻毒性损伤的炎性反应。在中毒后8h内应用NAC效果最好,8-24h仍能有效,但效果随时问延长而降低。因NAC气味难闻,对胃肠有刺激,口服后会有恶心甚至呕吐。如口服后1h就呕吐,应追加1次首剂量口服或经胃管注入。
3.对肝脏损害及肝昏迷的治疗
①减少氨的生成,促进氨的代谢,补足热量,减少体内蛋白质分解产氨,及时消除肠内蛋白质或积血,可用25%山梨醇100ml导泻或用弱酸溶液清洗肠道;口服果糖,该制剂在结肠分解为乳酸和醋酸,使肠道酸化,阻碍氨的吸收;选用精氨酸10-20g/d,谷氨酸15-20g/d,或10%天门冬氨酸钾镁20-30ml,配用5%葡萄糖溶液缓慢静脉滴注,以促进氨的代谢;
②保护肝脏,促进肝细胞再生,补充多种维生素,能量合剂,自蛋白每日10g,应用以支链氨基酸为主的复合氨基酸液等;
③血浆置换疗法:血浆置换是通过仪器将患者血液分成细胞和血浆两部分。肝功衰竭时增高的血氨、胆红素等物质存在于m浆部分,用正常人血浆取代患者血浆,就可使血中有毒物质被交换到体外,因此血浆置换疗法也被称为人工肝。
4.铁血红蛋白血症的治疗:对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所致的紫绀可采用低浓度的美蓝(亚甲蓝)加入葡萄糖溶液静脉注入,2-4h后可重复使用。
5.溶血与贫血的治疗:溶血时,应用碱性药物班防止血蛋红白在肾小管内沉积。严重溶血性贫血时,可输入洗涤红细胞。
6.其他治疗:
①谷胱甘肽不能被肝细胞摄取,所以扑热息痛中毒时给予谷胱甘肽无效;
②强迫利尿:无指征,因只5%原形南尿排出,葡萄糖醛酸和硫酸的结合物均无毒性;
③血液透析:实验发现缩短扑热息痛半衰期,但无证据表明会改变临床过程。肾脏有严重损害时,可考虑用血液透析;
④血液灌注:用于极高量中毒,但仍在实验中。
一旦肝中毒已发生,积极的支持疗法极为重要。对于严重的肝损坏,肝脏移植是使患者长期存活的希望。

预后

对乙酰氨基酚中毒在8h内给予NAC治疗,临床经过良好。而未能及时治疗者,有一部分将发生肝、肾功能损害,甚至肝坏死。病程中出现昏迷、严重出血倾向等,常是死亡的先兆。

预防

1.服用对乙酰氨基酚类药物应严格按照药物说明或遵医嘱,不私自调药。
2.如病人服药后发生过敏反应须立即停止用药;服药期间应避免饮用含酒精的饮料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岁以下儿童及新生儿因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健康问答

  • 对乙酰氨基酚中毒应该如何护理?
    医生头像
    王学廉 主任医师 唐都医院 - 神经外科
    如病人有呕吐,应做好呕吐护理,大量出汗时应及时协助病人更衣,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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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者:王学廉

唐都医院 神经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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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17年11月13日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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