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气道仍然是CPR的首要措施。立即将患者仰卧于坚实平面,撤去枕头,头勿高于胸部,使头后仰,清除口腔、鼻腔及咽部异物,并适当向前抬举下颏,以保持气道通畅,迅速进行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挤压。如果患者没有头颈部外伤,医务人员应采用头后仰-上抬下颏的方法打开气道。由于老年人咽部及软腭部松弛,易下垂,致使心脏骤停后更容易造成呼吸道堵塞,因此,开放气道在老年人猝死抢救中尤为重要。老年人安装假牙者较多,可能的话予以去除。
2)人工呼吸
2005年国际心肺复苏指南建议,只要救护人员没有发现正常呼吸,给予2次人工呼吸,每次的时间应持续>1s;给予足够的潮气量,以能看到胸廓抬高,吹气前不需深吸气后再通气,避免过度吹气或过度用力;双人进行已建立高级气道(如气管插管、喉罩或联合气道)的CPR时,通气频率8~10次/min,通气时不需要停止胸外按压。可行口对口或口对鼻呼吸。如有救生呼吸所用的屏护装置(隔板装置、面罩)可采用口对屏护装置呼吸。有条件者可用面罩或简易呼吸器进行人工呼吸。经过培训的救生员可选用气道辅助装置。
3)辅助循环
对于没有意识、没有呼吸的患者先予2次救生呼吸,再判断循环征象(听、看、感觉有否正常呼吸或咳嗽,迅速查看有否活动),如没有这些征象应立即胸外按压。医护人员仍要求检查脉搏及循环征象,判断时间不超过10s,如果10s内不能确定有无脉搏即应进行胸外按压。按压部位在两乳正中的胸骨下段,将一手的掌根置于按压点,另一手掌根置于其上,两只手平行重叠。为了达到“用力按压和快速按压”,按压频率为100次/min,按压深度为4~5cm,然后放松让其回复。按压和胸廓回复/松弛的时间大致相当,应尽量减少按压中断。无论单人还是双人复苏,按压-通气比为30∶2。如果有2个或以上的医护人员,应每2min(或5个按压与通气比为30∶2的周期)交换一次以防按压疲劳,从而保证按压的深度和频率。进行4个循环的通气-按压后,要对病人进行再评估,确定有无自主呼吸和循环的恢复。
4)体外除颤器除颤
由于大多数心脏骤停是由VF所致,每延迟1min除颤生存率下降7%~10%。因此,对这些患者立即实施CPR及在发病3~5min内进行除颤,生存率最高。2005年国际心肺复苏指南建议:需除颤时只给予1次电击,之后立即做5组30∶2的CPR(约2min)后再检查患者的心律。与单相波相比,双相波终止VF是安全、有效的。仍采用单相波技术的除颤器首次电击能量应为360J。如果患者有多形性VT,病情可能不稳定,应按VF治疗,给予高能量非同步电击;如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是否存在单形或多形VT有疑问,应给予高能量非同步电击。及早除颤及与之配合的高质量CPR,往往是复苏成功不可分开的两个关键环节。有些老年人由于肋间肌减少,胸部凹凸不平,电复律时要特别注意电极板与皮肤的接触,应该使用足够的导电糊,必要时使用盐水纱布,以增加接触面积。成功BLS生命支持的标志是自主循环、呼吸的恢复。
药物治疗:
(1)肾上腺素或血管加压素:用于无脉性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心脏停搏或无脉搏点活动。一般在第一次或第二次电击后给肾上腺素1mg静脉注射,每3~5min可重复使用;也可单剂血管加压素(40U)代替第一或第二剂量肾上腺素。
(2)胺碘酮:如2~3次电击、CPR以及使用血管加压药物后仍持续VF或无脉搏VT时,应考虑使用胺碘酮,首次300mg(或5mg/kg)静脉注射;用药后立即电复律。若仍不成功可再给150mg;复苏后静脉滴注,1mg/min,连续6h,以后0.5mg/min,连续18h,最大剂量为2.2g/d。如无胺碘酮,可考虑使用利多卡因。
(3)阿托品:用于心脏停搏、无脉搏电活动、高度房室传导阻滞等,可考虑用阿托品0.5~1mg静脉注射,必要时每3~5min重复使用,总剂量≤3mg。
(4)镁剂:低镁以及扭转性VT可给予镁剂。
(5)碳酸氢钠:致命性的高钾或与高钾有关的心脏骤停,已发生的代谢性酸中毒时,可考虑使用碳酸氢钠。心脏骤停及CPR期间,不建议常规使用碳酸氢钠(尤其是院外发生的心脏骤停),即使应用也不主张给药过早,否则容易造成碱血症并使同时应用的儿茶酚胺类药物灭活。
(6)确诊或疑似肺栓塞所致的心脏骤停,应考虑溶栓治疗。
(7)心动过速的治疗: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心动过速患者,仍建议立即同步电复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