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妊娠期
1)治疗性人工流产:再障患者在病情未缓解之前应避孕。若已妊娠,在妊娠早期应做好 输血准备的同时行人工流产。妊娠中、晚期孕妇,因终止妊娠有较大危险,应加强支持治疗,在 严密监护下妊娠直至足月分娩。
2)支持疗法:注意休息,增加营养,间断吸氧,少量、间断、多次输新鲜血,提高全血细胞, 使血红蛋白>60g/L。或间断成分输血,输白细胞、血小板及红细胞悬液。
3)出现明显出血倾向: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如泼尼松10mg,每日3次口服,但皮质 激素抑制免疫功能,易致感染,不宜久用。也可用蛋白合成激素,如羟甲烯龙5mg,每日2次口 服,有刺激红细胞生成的作用。
4)预防感染:选用对胎儿无影响的广谱抗生素。
2.分娩期尽量经阴道分娩,缩短第二产程,防止第二产程用力过度,造成脑等重要脏器出 血或胎儿颅内出血。可适当助产,但要防止产伤。产后仔细检查软产道,认真缝合伤口,防止产 道血肿形成。有产科手术指征者,行剖宫产术时一并将子宫切除为宜,以免引起产后出血及产 褥感染。
3.产褥期继续支持疗法,应用宫缩剂加强宫缩,预防产后出血,广谱抗生素预防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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