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肉瘤的处理:
1、术前处理及治疗方式 治疗前大致可把子
宫肉瘤分为经全子宫或次全子宫±双附件切除术
后确诊的肿瘤、经活检或肌瘤剔除术后确诊的肿
瘤及任何方法确诊的肿瘤3种情况。
1).经全子宫或次全子宫±双附件切除术后确
诊的肉瘤 首先病理学专家会诊,行胸部、腹部及
盆腔 CT 扫描或 MRI 或 PET-CT 检查,若曾行碎瘤
术或存在残留宫颈,则考虑再次手术切除;若残留
输卵管或卵巢,也考虑再次手术切除,尤其是对于
低级别子宫内膜间质肉瘤患者。术后根据肿瘤的
组织学类型及分级做相应的处理。
2)经活检或肌瘤剔除术后确诊及任何方法
确诊的肉瘤 首先病理学专家会诊,行胸部、腹部
及盆腔 CT 扫描或 MRI 或 PET-CT 检查,若病变局
限于子宫,则行全子宫±双附件切除术(生育年龄
患者可个体化选择是否保留卵巢,术中注意整块
切除肿瘤,避免弄碎),术中如发现子宫外病变则
行相应的个体化手术切除病灶,术后根据肿瘤的
组织学类型及分期作相应的处理;若已知或可疑
有子宫外病变,可根据患者的症状、病变的范围及
可切除性选择是否手术,若可切除则行全子宫±双
附件切除术+转移病变切除,术后处理同下述;若
不能切除,则根据肿瘤的组织学类型及分期作相
应的处理;若患者不适宜手术治疗,则行盆腔外照
射放疗±阴道后装放疗和(或)全身系统性治疗。
2、术后补充治疗:
1)低级别子宫内膜间质肉瘤(ESS) Ⅰ期可
选择观察或激素治疗(激素治疗的证据等级为2B
级);Ⅱ、Ⅲ和Ⅳa期行激素治疗±肿瘤靶向放疗(放
疗的证据等级为 2B 级);Ⅳb 期行激素治疗±姑息
性放疗。
2)高级别子宫内膜间质肉瘤、未分化子宫肉
瘤(UUS)或子宫平滑肌肉瘤(uLMS) Ⅰ期可选
择:观察或考虑化疗(化疗为2B级证据);Ⅱ和Ⅲ期
可考虑化疗和(或)考虑肿瘤靶向放疗;Ⅳa期行化
疗和(或)放疗;Ⅳb期行化疗±姑息性放疗。
3、术后随访 前2年每3个月随访1次,以后
每6~12个月随访1次;高级别肉瘤患者可前2~3
年考虑每3~6个月行CT 检查(胸部/腹部/盆腔),
后2年每半年检查1次,然后每年1次。有临床指
征行其他影像学检查(MRI/PET)。需进行健康宣
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