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除诱发因素 :对诊断为药源性呼吸衰竭的患者,最根本也是首先要做的处理就是停用一切有关的药物,许多病人在停药后其呼吸功能损害会很快恢复好转。
2、氧疗可提高肺泡内氧分压,增强氧的弥散能力,提高动脉血氧分压和血氧饱和度,改善因低氧血症所造成的组织缺氧
3、机械通气 :多数药源性呼吸衰竭患者经过停药吸氧及对症处理,症状会很快改善和恢复,无需机械通气。
4、药源性呼吸衰竭患者早期应用皮质激素常能显示较好的疗效其作用机制包括:①抑制炎症介质的合成与释放,发挥抗炎作用,减轻过敏炎症、中毒反应;②降低血管通透性,促进肺水肿的吸收;③解除支气管的痉挛,改善肺的通气与换气功能;④提高组织对缺氧的耐受能力,减少溶酶体酶的释放;⑤对肺泡Ⅱ型上皮细胞有保护作 用,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代谢保持肺泡膜的稳定性。常用地塞米松、甲泼尼龙或氢化可的松。
5、对以急性肺水肿为主要表现者,除了给予吸氧肾上腺皮质激素及可能需要的机械通气外还应当注意减少输液量,湿化瓶中加入70%~95%乙醇或给予二甲硅油消泡气雾剂雾化吸入,以消除肺泡内水肿液在气流冲击时所形成的泡沫。可适度应用利尿剂如氢氯噻嗪(双氢克尿噻)或呋塞米(速尿)但要防止血容量不足。
6、有支气管痉挛者应尽快静脉或吸入气管舒张剂。常用氨茶碱。肾上腺皮质激素类可用琥珀酸氢化可的松或甲泼尼龙、地塞米松。对无高血压或心脏病的患者也可用肾上腺素皮下注射。沙丁胺醇(舒喘宁)、特布他林(喘康速)气雾剂吸入,作用快、副作用小,但对重症患者,如呼吸浅快则难以奏效。、
7、呼吸兴奋剂包括尼可刹米、二甲弗林、贝美格等。使用呼吸兴奋剂的同时,应注意减轻胸肺和气道的机械负荷,如解除支气管痉挛排除气道分泌物等,以免增加呼吸功。
8、对药物引起的呼吸功能损害有人主张应用相应的拮抗剂以减轻它们对呼吸系统的不利作用,但有的拮抗剂的效果并不理想,有的拮抗剂本身对呼吸系统又有副作用因而使其应用受到限制例如β受体激动剂对β受体阻滞剂所诱发的支气管痉挛无效;纳络酮虽对海洛因等麻醉剂有拮抗作用,但它本身又可引起非心源性肺水肿;有人用 大剂量新斯的明或葡萄糖酸钙来治疗由于抗生素等引起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但因其毒性较大,应用也受限。因此应用拮抗剂治疗药源性呼吸系统损害的作用是有限的。
9、呼吸衰竭合并感染时抗生素的应用应根据肺部感染菌属的特点合理选用,先选用抗菌谱较广的抗生素,如青霉素、头孢菌素、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等,以后根据细菌培养与药敏结果再作调整应注意避免抗生素可能引起对机 体的不良影响同时还应加强支气管分泌物的清除,以更好地发挥抗生素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