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环磷酰胺、长春新碱、甲基苄肼、强的松、长春碱酰胺、阿霉素、顺铂等细胞毒性药物减少维拉帕米的吸收。
2) 苯巴比妥增加维拉帕米的清除。
3) 雷米封显著降低口服维拉帕米的生物利用度。
4) 西米替丁可能提高维拉帕米的生物利用度。
5) 维拉帕米抑制乙醇的消除,导致血中乙醇浓度增加,可能延长酒精的毒性作用。
6) 与β受体阻滞剂联合使用,可能增强对房室传导、心率和/或心脏收缩的抑制作用。
7) 长期服用维拉帕米,使地高辛血药浓度增加50~75%。维拉帕米明显影响肝硬化病人地高辛的药代动力学,使地高辛的总清除率和肾外清除率分别减少27%和29%。因此服用维拉帕米时,须减少地高辛和洋地黄的剂量。
8) 与血管扩张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利尿剂等抗高血压药合用时,降压作用叠加,应适当监测联合降压治疗的病人。
9)与胺碘酮合用可能增加心脏毒性。
10) 维拉帕米与氟卡胺合用,可使负性肌力作用叠加,房室传导延长。
11) 维拉帕米可增加卡马西平、环胞素、茶碱的血药浓度。
12) 有报道维拉帕米增加病人对锂的敏感性(神经毒性)。
13) 动物实验提示吸入性麻醉剂与维拉帕米同时使用时,需仔细调整两药剂量,避免过度抑制心脏。
14) 服用维拉帕米前48小时内或服用后24小时不得服用丙吡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