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性:
心、肾功能不全,重症肌无力等患者禁用本品;少数患者会有过敏表现。
使用便捷性:
本品为处方药,需要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
1)给药前必须作皮内敏感试验,遇周围有较大红晕时应谨慎,必须分次给药,有丘肿者应作较长时间观察,每次不超过30-50mg,证明无不良反应时,方可继续给药,有明显丘肿者主诉不适者,立即停药。
2)除有特殊原因外,一般不必加肾上腺素,如确要加入,应在临用时即加,且高血压患者应谨慎。
3)药液不得注入血管内,给药时应反复抽吸,不得有回血。
4)本品的毒性与给药途径、注速、药液浓度、注射部位、是否加入肾上腺素等有关,应严格按照本说明书给药。营养不良、饥饿状态更易出现毒性反应,应予减量。
5)给予最大剂量后应休息1小时以上方准行动。
6)脊椎麻醉时尤其需调节阻滞平面,随时观察血压和脉搏的变化。
7)注射器械不可用碱性物质如肥皂,煤酚皂溶液等洗涤消毒,注射部位应避免接触碘,否则会引起普鲁卡因沉淀。
1)可加强肌松药的作用,使肌松药作用时间延长,与肌松药合用宜减少肌松药的用量。
2)与其它局部麻醉药合用时应减量。
3)本品可削减磺胺类药物的药效,不宜同时应用磺胺类药物。
4)本品可增强洋地黄类药物的作用,合用可导致其毒性反应。
5)新斯的明等抗胆碱酯酶药物可干扰本品代谢,使本品毒性增强,忌联合应用。
6)本品可加深麻醉性镇痛药对呼吸的抑制及致低血压的作用。
7)本品忌与下列药品配伍:碳酸氢钠、巴比妥类、氨茶碱、硫酸镁、肝素钠、硝普钠、甘露醇、甲基硫酸新斯的明、氢化考的松、地塞米松等。
麻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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