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前治疗:
1、胎儿宫内输血:对于在宫内严重受累(血细胞比容≤30%)及肽龄<32周和肺功能不成熟的胎儿,可在B超引导下胎儿脐血管穿刺直接血管内红细胞输注。输入血应为与母亲血清不凝的抗原阴性的浓缩红细胞,容量按输注后血细胞比容达到40%计算,可重复。
2、孕母注射静脉用免疫球蛋白(IVIG):在孕28周前,胎儿受累较重但尚未发生胎儿水肿者,可给孕母注射IVIG400mg/(kg·d),疗程4~5天。间隔15~21天可以重复,直至分娩。
3、提早分娩:如果宫内输血操作困难或胎儿不能耐受,在35周之前计划早产也是一个可选择的方法。在计划分娩之前,应当从羊水评估胎儿肺的成熟性,并在产前48小时供给糖皮质激素促胎肺成熟。母亲分娩前1周开始口服苯巴比妥可诱导胎儿肝酶成熟,减少生后换血需要。
(二)新生儿治疗:
1、产房复苏及胎儿水肿的处理:儿科医生应该参与分娩和心肺复苏。脐血标本立即测定新生儿血型、抗体滴度、血红蛋白和胆红素浓度。如果出生时即有胎儿水肿、严重贫血、高心排量心衰或休克的体征,应保持有效通气、抽腹水或胸水和尽快换血。危重者可先用浓缩红细胞小量输血或部分交换输血以纠正贫血,然后再以正常血细胞比容的2倍血容量进行换血。
2、大剂量IVIG在新生儿溶血病中的应用:出生后一旦明确诊断为新生儿溶血病,可尽早静脉滴注1剂IVIG500~1g/kg。但因缺乏大样本IVIG治疗安全和有效的临床证据,目前尚不推荐IVIG作为新生儿溶血病的常规治疗。
3、连雪监测血清未结合胆红素和预防核黄疸:对高胆红素血症者应采取积极措施(光疗或换血)降低血清胆红素和保持内环境稳定,以避免胆红素脑病的发生。
4、纠正贫血:早期贫血严重者往往血清胆红素很高而需换血。晚期贫血若程度不重可进行观察,但当小儿因贫血而心率加快、气急或体重不增时应适量输血。
5、胆汁淤积症的监测:虽然溶血所致的胆汁淤积症可在3个月内自发缓解,但在此期间直接胆红素及肝脏酶学的监测非常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