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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咀嚼片

用于儿童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通用名制剂名称: 布洛芬咀嚼片
别名:
药品种类: 西药(化药)
药品分类: 抗炎镇痛药
是否处方:
是否医保:
是否基药:
治疗疾病: 偏头痛   牙痛   未特指的发热  
用药途径: 口服

专家解读

专家评药

医生头像

莫嘉骥

副主任医师

适应症:
关节痛、头痛、偏头痛、牙痛、流行性感冒、普通感冒

疗效:

本品为常用缓解疼痛用药物,对于缓解多种中度疼痛均有不错的效果。

安全性:

偶可见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对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详情

使用便捷性:

本品为咀嚼片,口服时需咀嚼后咽下。12岁以下儿童根据年龄段不同用量各有不...同。详情

药品说明

禁忌

1)对该药品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 

性状

本品为粉红色片,味甜。

主治功能

1)用于儿童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牙痛。

2)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口服,咀嚼后咽下。 3岁儿童,一次2片;4-6岁儿童,一次3片;7-9岁儿童,一次4片;10-12岁儿童,一次5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注意事项

1)该药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

5)3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4)第一次使用该药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药物相互作用

1)该药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2)该药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该药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该药品与呋塞米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症状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词条标签

关节痛  神经痛  头痛  偏头痛  牙痛  未特指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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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者:莫嘉骥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南部院区) 口腔种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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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17年11月09日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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