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等并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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