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25ml/分钟)或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不良反应
正确使用时,尚未发现不良反应。当本品输注速度过快时,将出现寒颤、恶心、呕吐,出现这种情况应立即停药。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及其化学名称为: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
主治功能
需要补充谷氨酰胺患者的肠外营养,包括处于分解代谢和高代谢状况的患者。
用法用量
本品是一种高浓度的溶液,不可直接输注。当输注前,必须与可配伍的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输液相混合,然后与载体溶液一起输注。1体积的本品应与至少5体积的载体溶液混合(例如:100ml本品应加入至少500ml载体溶液),混合液中本品的最大浓度不应超过3.5%。 剂量根据分解代谢的程度和氨基酸的需要量而定。胃肠外营养每天供给氨基酸的最大剂量2g/kg体重,通过本品供给的丙氨酸和谷氨酰胺量应计算在内。通过本品供给的氨基酸量不应超过全部氨基酸供给量的20%。 每日剂量:1.5~2.0ml/kg体重,相当于0.3~0.4g 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kg体重(例如:70kg体重病人每日需本品100~140ml )。 每日最大剂量:2.0ml/kg体重。 加入载体溶液时,用量的调整: 当氨基酸需要量为1.5g/kg体重/天时:其中1.2g氨基酸由载体溶液提供,0.3g氨基酸由本品提供。 当氨基酸需要量为2g/kg体重/天时:其中1.6g氨基酸由载体溶液提供,0.4g氨基酸由本品提供。 输注速度依载体溶液而定,但不应超过0.1g氨基酸/kg体重/小时。 本品连续使用时间不应超过三周。
注意事项
1)本品使用过程中应监测患者的碱性磷酸酶(ALP)、丙氨酸转氨酶(AIT)、门冬氨酸转氨酶(AST)和酸碱平衡。
2)对于代偿性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建议定期监测肝功能。
3)将本品加入载体溶液时,必须保证它们具有可配伍性、保证混合过程是在洁净的环境中进行,还应保证溶液完全混匀。
4)不要将其它药物加入混匀后的溶液中。
5)本品中加入其它成分后,不能再贮藏。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只能加入与之可配伍的载体溶液中后一起输注,未发现本品与其它药物有相互作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临床资料不足故不推荐使用。
儿童用药
儿童使用本品的临床资料不足故不推荐使用。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除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或严重肝功能不全者,可以使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