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消化性溃疡患者禁用。
3)慢性胃病患者禁用。
1)恶心、胃痛,纳减及消化不良等胃肠不良反应最为常见,其中3.5%需为此撤药。服药量大于一日20mg时胃溃疡发生率明显增高,有的合并出血,甚至穿孔。
2)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尿素氮增高、头晕、眩晕、耳鸣、头痛、全身无力、水肿,皮疹或瘙痒等,发生率1%~3%。
3)肝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多汗、皮肤瘀斑、脱皮、多形性红斑、中毒性上皮坏死、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皮肤对光过敏反应、视力模糊、眼部红肿、高血压、血尿、低血糖,精神抑郁,失眠及精神紧张等,发生率<1%。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患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2)饭后给药或与食物或抗酸药同服,以减少胃肠刺激。
3)一日量超过20mg时,发生胃肠溃疡的危险明显增加。
4)一般在用药开始后7~12天,还难以达到稳定的血药浓度,因此,疗效的评定常须在用药2周后。
5)用药期间如出现过敏反应、血象异常、视力模糊、精神症状、水潴留及严重胃肠反应时,应即停药。
6)过量中毒时应即行催吐或洗胃,并进行支持和对症治疗。
7)下列情况应慎用:
●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时;
●哮喘;
●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
●肾功能不全;
●老年人。
8)长期用药者应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及血象。
9)能抑制血小板聚集,作用比阿司匹林弱,但可持续到停药后2周。术前和术后应停用。
10)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物,必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
1)饮酒或与其他抗炎药同服时,胃肠道不良反应增加。
2)与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后者效应增强,出血倾向显著,用量宜调整。
3)与阿司匹林同用时,本品的血药浓度可下降到一般浓度的80%,同时胃肠道溃疡形成和出血倾向的危险性增加。
①妊娠的后3个月服药的孕妇可抑制分娩,造成难产,同时可出现胃肠道毒性反应.此外,在妊娠后期长期用药可能致胎儿动脉导管早期闭锁或狭窄,以致新生儿出现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和心力衰竭。孕妇禁用。
②本品可引起乳汁分泌减少,与用药量有关,哺乳期妇女不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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