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骤停的生存率很低,根据不同的情况,其生存率在5%~60%之间。抢救成功的关键是尽早进行心肺复苏(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CPR)和尽早进行复律治疗。心肺复苏又分初级心肺复苏和高级心肺复苏,可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一)识别心脏骤停
当患者意外发生意识丧失时,首先需要判断患者的反应,观察皮肤颜色,有无呼吸运动,可以拍打或摇动患者,并大声问“你还好吗?”。如判断患者无反应时,应立即开始初级心肺复苏,并以最短时间判断有无脉搏(10秒钟内完成)。确立心脏骤停的诊断。
(二)呼救
在不延缓实施心肺复苏的同时,应设法(打电话或呼叫他人打电话)通知急救医疗系统(emergency medical sySTem,EMS)。
(三)初级心肺复苏
即基础生命活动的支持(basic life support,BLS),一旦确立心脏骤停的诊断,应立即进行。其主要措施包括开通气道、人工呼吸和人工胸外按压,被简称为ABC(airway,breathing,circulation)三步曲。首先应该保持正确的体位,仰卧在坚固的平面上,在患者的一侧进行复苏。
(四)高级心肺复苏
即高级生命支持(advanced life slapport,ALS),是在基础生命支持的基础上,应用辅助设备、特殊技术等建立更为有效的通气和血运循环,主要措施包括气管插管建立通气、除颤转复心律成为血流动力学稳定的心律、建立静脉通路并应用必要的药物维持已恢复的循环。心电图、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呼气末二氧化碳分压测定等必须持续监测,必要时还需要进行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如动脉血气分析、动脉压、中心动脉压、肺动脉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