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外科治疗、放射治疗、化学治疗和综合治疗。
两种或以上疗法同时或先后应用称为综合治疗。结果显示以综合治疗效果较好。
1.手术治疗
手术是治疗食管癌首选方法。若全身情况良好、有较好的心肺功能储备、无明显远处转移征象者,可考虑手术治疗。
一般以颈段癌长度<3厘米、胸上段癌长度<4厘米、胸下段癌长度<5厘米切除的机会较大。然而也有瘤体不太大但已与主要器官,如主动脉、气管等紧密粘连而不能切除者。对较大的鳞癌估计切除可能性不大而患者全身情况良好者,可先采用术前放疗,待瘤体缩小后再作手术。
手术禁忌证:
①全身情况差,已呈恶病质。或有严重心、肺或肝、肾功能不全者。
②病变侵犯范围大,已有明显外侵及穿孔征象,例如已出现声音嘶哑或已有食管气管瘘者。
③已有远处转移者。
2.放射疗法
①放射和手术综合治疗,可增加手术切除率,也能提高远期生存率。术前放疗后,休息3~4周再做手术较为合适。对术中切除不完全的残留癌组织处做金属标记,一般在术后3~6周开始术后放疗。
②单纯放射疗法,多用于颈段、胸上段食管癌,这类患者的手术常常难度大,并发症多,疗效不满意;也可用于有手术禁忌证而病变时间不长,患者尚可耐受放疗者。
3.化学治疗
采用化疗与手术治疗相结合或与放疗、中医中药相结合的综合治疗,有时可提高疗效,或使食管癌患者症状缓解,存活期延长。但要定期检查血象和肝肾功能,并注意药物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