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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GDM)为妊娠期起病或首次发现的不同程度高血糖,包括妊娠前未被识别的糖耐量异常和糖尿病,虽然大部分患者在分娩后血糖恢复正常,但是不管妊娠后高血糖是否恢复正常,均可认为是GDM。
别名: 妊娠糖尿病  
英文名: 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
发病部位: 胰腺   内分泌器官   激素  
就诊科室: 内分泌科  
症状: 孕妇皮肤瘙痒   孕妇头痛与视力减退  
多发人群: 孕妇  
治疗手段: 饮食 协助运动 胰岛素注射
是否遗传:
是否传染:

疾病知识

症状

1.血糖升高后因渗透性利尿引起多尿,继而口渴多饮,乏力,易饥、多食。
2.多数病人无任何症状,因产检时发现。

病因

1.遗传因素 
与GDM相对比较明确有关的基因有
HLA-Ⅱ基因, 磺脲类受体1基因 ,尾加压素Ⅱ基因 , 葡萄糖激酶基因
2 胰岛素抵抗(IR)
IR是GDM的病理生理基础。在妊娠期,随着孕周的增长,表现为一种生理性胰岛素抵抗,但仅4%~5%发展成为GDM。糖皮质激素和胎盘激素是妊娠期胰岛素抵抗的主要介质,后来发现C反应蛋白、肿瘤坏死因子α、瘦素和脂联素等因子也可引起IR。
3 炎症因子
目前发现炎症因子与IR有关。与GDM有关 的炎症介质主要是CRP、TNF-α、白介素6(IL-6)等,机体IR程度会随着它们水平的变化而变化。
4 脂肪细胞因子
脂肪细胞因子在GDM的发生和发展中也发挥重要作用,脂肪因子包括脂联素、瘦素、视黄醇结合蛋白-4(RBP-4)、内脂素等。

检查

1.在妊娠 24-28 周以及 28 周后首次就诊时行 OGTT。 75 g OGTT 方法:OGTT 前禁食至少 8h,试验前连续 3d 正常饮食,即每日进食碳水化合物不少于 150 g,检查期间静坐、禁烟。检查时,5 min 内口服含 75 g 葡萄糖的液体 300 ml,分别抽取孕妇服糖前及服糖后 1、2h 的静脉血(从开始饮用葡萄糖水计算时间),放人含有氟化钠的试管中,采用葡萄糖氧化酶法测定血糖水平。
2.妊娠 24-28 周测空腹血糖。
3.血糖监测方法:(1) 自我血糖监测 (self-monitored blood glucose,SMBG):采用微量血糖仪自行测定毛细血管全血血糖水平。新诊断的高血糖孕妇、血糖控制不良或不稳定者以及妊娠期应用胰岛素治疗者,应每日监测血糖 7 次,包括三餐前 30 min、三餐后 2h 和夜间血糖。
4.妊娠期血糖控制目标:GDM 患者妊娠期血糖应控制在餐前及餐后 2h 血糖值分别≤5.3、6.7 mmol/L(95、120 mg/dl),特殊情况下可测餐后 1 h 血糖 [≤7.8 mmol/L(140 mg/dl)]; 夜间血糖不低于 3.3 mmol/L(60 mg/dl);妊娠期 HbAlc 宜 <5.5%。
5.尿酮体的监测:尿酮体有助于及时发现孕妇碳水化合物或能量摄取的不足,也是早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diabetes mellitus ketoacidosis,DKA) 的一项敏感指标,孕妇出现不明原因恶心、呕吐、乏力等不适或者血糖控制不理想时应及时监测尿酮体。

诊断

1.75 g OGTT 的诊断标准:服糖前及服糖后 1、2h,3 项血糖值应分别低于 5.1、10.0、8.5 mmol/L(92、180、153 mg/dl)。任何一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诊断为 GDM。
2.空腹血糖FPG≥5.1 mmol/L,可以直接诊断 GDM,不必行 OGTT;FPG<4.4 mmol/L( 80 mg/dl),发生 GDM 可能性极小,可以暂时不行 OGTT。FPG≥4.4 mmol/L 且 <5.1mmol/L 时,应尽早行 OGTT。
3.孕妇具有 GDM 高危因素,首次 OGTT 结果正常,必要时可在妊娠晚期重复 OGTT。
4.妊娠早、中期随孕周增加 FPG 水平逐渐下降,尤以妊娠早期下降明显,因而,妊娠早期 FPG 水平不能作为 GDM 的诊断依据。
5.未定期检查者,如果首次就诊时间在妊娠 28 周以后,建议首次就诊时或就诊后尽早行 OGTT 或 FPG 检查。  

治疗

(一)医学营养治疗
医学营养治疗的目的是使糖尿病孕妇的血糖控制在正常范围,保证孕妇和胎儿的合理营养摄入,减少母儿并发症的发生。2005 年以来的 2 项随机对照试验为 GDM 营养治疗和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 一旦确诊 GDM,应立即对患者进行医学营养治疗和运动指导,并进行如何监测血糖的教育等。医学营养治疗和运动指导后,FPG 及餐后 2h 血糖仍异常者,推荐及时应用胰岛素。 
(二)营养摄人量推荐 
1.每日摄入总能量:应根据不同妊娠前体质量和妊娠期的体质量增长速度而定。见表 2。虽然需要控制糖尿病孕妇每日摄人的总能量,但应避免能量限制过度,妊娠早期应保证不低于 1 500 kcal/d(1 kcal=4.184 kj),妊娠晚期不低于 1 800 kcal/d。碳水化合物摄入不足可能导致酮症的发生,对孕妇和胎儿都会产生不利影响。 
2.碳水化合物:推荐饮食碳水化合物摄人量占总能量的 50%-60% 为宜,每日碳水化合物不低于 150 g 对维持妊娠期血糖正常更为合适。应尽量避免食用蔗糖等精制糖,等量碳水化合物食物选择时可优先选择低血糖指数食物。 无论采用碳水化合物计算法、食品交换份法或经验估算法,监测碳水化合物的摄人量是血糖控制达标的关键策略(A 级证据)。当仅考虑碳水化合物总量时,血糖指数和血糖负荷可能更有助于血糖控制(B 级证据)。 
3.蛋白质:推荐饮食蛋白质摄人量占总能量的 15%-20% 为宜,以满足孕妇妊娠期生理调节及胎儿生长发育之需。 
4 脂肪:推荐饮食脂肪摄人量占总能量的 25%-30% 为宜。但应适当限制饱和脂肪酸含量高的食物,如动物油脂、红肉类、椰奶、全脂奶制品等,糖尿病孕妇饱和脂肪酸摄人量不应超过总摄入能量的 7%(A 级证据);而单不饱和脂肪酸如橄榄油、山茶油等,应占脂肪供能的 1/3 以上。 减少反式脂肪酸摄人量可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增加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水平(A 级证据),故糖尿病孕妇应减少反式脂肪酸的摄入量(B 级证据)。 
5.膳食纤维:是不产生能量的多糖。水果中的果胶、海带、紫菜中的藻胶、某些豆类中的胍胶和魔芋粉等具有控制餐后血糖上升程度、改善葡萄糖耐量和降低血胆固醇的作用。推荐每日摄人量 25-30 g。饮食中可多选用富含膳食纤维的燕麦片、养麦面等粗杂粮,以及新鲜蔬菜、水果、藻类食物等。 
6.维生素及矿物质:妊娠期铁、叶酸和维生素 D 的需要量增加了 l 倍,钙、磷、硫胺素、维生素 B6 的需要量增加了 33%-50%,锌、核黄素的需要量增加了 20%-25%,维生素 A、B12、C、硒、钾、生物素、烟酸和每日总能量的需要量增加了 1 8% 左右。 因此,建议妊娠期有计划地增加富含维生素 B6、钙、钾、铁、锌、铜的食物,如瘦肉、家禽、鱼、虾、奶制品、新鲜水果和蔬菜等。 7.非营养性甜味剂的使用:ADA 建议只有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 批准的非营养性甜味剂孕妇 才可以使用,并适度推荐。目前,相关研究非常有限(E 级证据)。美国 FDA 批准的 5 种非营养性甜味剂分别是乙酰磺胺酸钾、阿斯巴甜、纽甜、食用糖精和三氯蔗糖。 
(三)餐次的合理安排
少量多餐、定时定量进餐对血糖控制非常重要。早、中、晚三餐的能量应控制在每日摄人总能量的 10%-15%、30%、30%,每次加餐的能量可以占 5%-10%,有助于防止餐前过度饥饿。 医学营养治疗过程应与胰岛素应用密切配合,防止发生低血糖。膳食计划必须实现个体化,应根据文化背景、生活方式、经济条件和受教育程度进行合理的膳食安排和相应的营养教育。 
( 四 )GDM 的运动疗法 
1.运动治疗的作用:运动疗法可降低妊娠期基础胰岛素抵抗,是 GDM 的综合治疗措施之一,每餐 30 min 后进行中等强度的运动对母儿无不良影响。 
2.运动治疗的方法:选择一种低至中等强度的有氧运动(又称耐力运动),主要指由机体大肌肉群参加的持续性运动。步行是常用的简单有氧运动。 
3.运动的时间:可自 10 min 开始,逐步延长至 30 min,其中可穿插必要的间歇,建议餐后运动。
4.运动的频率:适宜的频率为 3-4 次/周。 
5.运动治疗的注意事项:(1) 运动前行心电图检查以排除心脏疾患,并需确认是否存在大血管和微血管的并发症。(2)GDM 运动疗法的禁忌证:1 型糖尿病合并妊娠、心脏病、视网膜病变、多胎妊娠、宫颈机能不全、先兆早产或流产、胎儿生长受限、前置胎盘、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等。 (3) 防止低血糖反应和延迟性低血糖:进食 30 min 后再运动,每次运动时间控制在 30-40 min.运动后休息 30 min。血糖水平 <3.3>13.9 mmol/L 者停止运动。运动时应随身携带饼干或糖果,有低血糖征兆时可及时食用。 (4) 运动期间出现以下情况应及时就医:腹痛、阴道流血或流水、憋气、头晕眼花、严重头痛、胸痛、肌无力等。(5) 避免清晨空腹未注射胰岛素之前进行运动。 
(五)胰岛素治疗 
1.常用的胰岛素制剂及其特点:
(1)超短效人胰岛素类似物:门冬胰岛素已被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Stat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SFDA) 批准可用于妊娠期。其特点是起效迅速,药效维持时间短。具有最强或最佳的降低餐后血糖的作用,不易发生低血糖,用于控制餐后血糖水平。
(2) 短效胰岛素:其特点是起效快,剂量易于调整,可皮下、肌内和静脉注射使用。静脉注射胰岛素后能使血糖迅速下降,半衰期 5-6 min,故可用于抢救 DKA。
(3) 中效胰岛素:是含有鱼精蛋白、短效胰岛素和锌离子的混悬液,只能皮下注射而不能静脉使用。注射后必须在组织中蛋白酶的分解作用下,将胰岛素与鱼精蛋白分离,释放出胰岛素再发挥生物学效应。其特点是起效慢,药效持续时间长,其降低血糖的强度弱于短效胰岛素。
(4) 长效胰岛素类似物:地特胰岛素也已经被 SFDA 批准应用于妊娠期,可用于控制夜间血糖和餐前血糖。
2.胰岛素应用时机:糖尿病孕妇经饮食治疗 3-5d 后,测定 24h 的末梢血糖(血糖轮廓试验),包括夜间血糖、三餐前 30 min 及三餐后 2h 血糖及尿酮体。如果空腹或餐前血糖≥5.3 mmol/L 95 mg/dl),或餐后 2h 血糖≥6.7 mmol/L(120 mg/dl),或调整饮食后出现饥饿性酮症,增加热量摄入后血糖又超过妊娠期标准者,应及时加用胰岛素治疗。 
3.胰岛素治疗方案:最符合生理要求的胰岛素治疗方案为:基础胰岛素联合餐前超短效或短效胰岛素。基础胰岛素的替代作用可持续 12-24 h,而餐前胰岛素起效快,持续时间短,有利于控制餐后血糖。应根据血糖监测结果,选择个体化的胰岛素治疗方案。
(1) 基础胰岛素治疗:选择中效胰岛素睡前皮下注射,适用于空腹血糖高的孕妇;睡前注射中效胰岛素后空腹血糖已经达标但晚餐前血糖控制不佳者,可选择早餐前和睡前 2 次注射,或者睡前注射长效胰岛素。
(2) 餐前超短效或短效胰岛素治疗:餐后血糖升高的孕妇,进餐时或餐前 30 min 注射超短效或短效人胰岛素。
(3) 胰岛素联合治疗:中效胰岛素和超短效或短效胰岛素联合,是目前应用最普遍的一种方法,即三餐前注射短效胰岛素,睡前注射中效胰岛素。由于妊娠期餐后血糖升高显著,一般不推荐常规应用预混胰岛素。
 4.妊娠期胰岛素应用的注意事项:
(1) 胰岛素初始使用应从小剂量开始,0.3-0.8 U/(kg.d)。每天计划应用的胰岛素总量应分配到三餐前使用,分配原则是早餐前最多,中餐前最少,晚餐前用量居中。每次调整后观察 2-3 d 判断疗效,每次以增减 2-4 U 或不超过胰岛素每天用量的 20% 为宜,直至达到血糖控制目标。
(2) 胰岛素治疗期间清晨或空腹高血糖的处理:夜间胰岛素作用不足、黎明现象和 Somogyi 现象均可导致高血糖的发生。前 2 种情况必须在睡前增加中效胰岛素用量,而出现 Somogyi 现象时应减少睡前中效胰岛素的用量。
(3) 妊娠过程中机体对胰岛素需求的变化:妊娠中、晚期对胰岛素需要量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妊娠 32-36 周胰岛素需要量达高峰,妊娠 36 周后稍下降,应根据个体血糖监测结果,不断调整胰岛素用量。 
(六)口服降糖药
大多数 GDM 孕妇通过生活方式的干预即可使血糖达标,不能达标的 GDM 孕妇应首先推荐应用胰岛素控制血糖。目前,口服降糖药物二甲双胍和格列本脲在 GDM 孕妇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不断被证实,但我国尚缺乏相关研究,且这 2 种口服降糖药均未纳入我国妊娠期治疗糖尿病的注册适应证。 但考虑对于胰岛素用量较大或拒绝应用胰岛素的孕妇,应用上述口服降糖药物的潜在风险远远小于未控制的妊娠期高血糖本身对胎儿的危害。因此,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部分 GDM 孕妇可慎用。
1.格列本脲:是临床应用最广泛的治疗 GDM 的口服降糖药,作用靶器官为胰腺,99% 以蛋白结合形式存在,极少通过胎盘屏障。目前临床研究显示,妊娠中、晚期 GDM 孕妇应用格列本脲与胰岛素治疗相比,疗效一致,但前者使用方便,且价格便宜。但用药后发生子痫前期和新生儿黄疸需光疗的风险升高,少部分孕妇有恶心、头痛及低血糖反应。
 2. 二甲双胍:可增加胰岛素的敏感性,目前的资料显示,妊娠早期应用对胎儿无致畸性,在多囊卵巢综合征的治疗过程中对早期妊娠的维持有重要作用。由于该药可以透过胎盘屏障,妊娠中晚期应用对胎儿的远期安全性尚有待证实。

预后

妊娠合并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1.妊娠合并 DKA 的临床表现及诊断:恶心、呕吐、乏力、口渴、多饮、多尿,少数伴有腹痛;皮肤黏膜干燥、眼球下陷、呼气有酮臭味,病情严重者出现意识障碍或昏迷;实验室检查显示高血糖 >13.9mmol/L(250 mg/dl)、尿酮体阳性、血 pH<7.35、二氧化碳结合力 <13.8>5 mmol/L、电解质紊乱。
2.发病诱因:妊娠期间漏诊、未及时诊断或治疗的糖尿病;胰岛素治疗不规范;饮食控制不合理;产程中和手术前后应激状态;合并感染;使用糖皮质激素等。 
3.治疗原则:给予胰岛素降低血糖、纠正代谢和电解质紊乱、改善循环、去除诱因。
4.治疗具体步骤及注意事项:
(1)血糖过高者 (>16.6 mmol/L)先予胰岛素 0.2-0.4 U/kg 一次性静脉注射。
(2) 胰岛素持续静脉滴注:O.9% 氯化钠注射液 + 胰岛素,按胰岛素 0.1 U/(kg.h)或 4-6 U/h 的速度输入。
(3) 监测血糖:从使用胰岛素开始每小时监测 1 次血糖,根据血糖下降情况进行调整,要求平均每小时血糖下降 3.9-5.6 mmol/L 或超过静脉滴注前血糖水平的 30%。达不到此标准者.可能存在胰岛素抵抗,应将胰岛素用量加倍。
(4) 当血糖降至 13.9 mmol/L,将 0.9% 氯化钠注射液改为 5% 葡萄糖液或葡萄糖盐水,每 2-4 克葡萄糖加入 IU 胰岛素,直至血糖降至 11.1 mmol/L 以下、尿酮体阴性、并可平稳过渡到餐前皮下注射治疗时停止补液。
(5) 注意事项:补液原则先快后慢、先盐后糖;注意出入量平衡。开始静脉胰岛素治疗且患者有尿后要及时补钾,避免出现严重低血钾。当 pH<7.1、二氧化碳结合力 <10 mmol/L、HCO3<10 100=""200="" 400="">15 mmol/L 时停止补碱。 
产后处理 
1.产后胰岛素的应用:产后血糖控制目标以及胰岛素应用,参照非妊娠期血糖控制标准。
(1) 妊娠期应用胰岛素的产妇剖宫产术后禁食或未能恢复正常饮食期间,予静脉输液,胰岛素与葡萄糖比例为 1:(4-6),同时监测血糖水平及尿酮体,根据监测结果决定是否应用并调整胰岛素用量。
(2) 妊娠期应用胰岛素者,一旦恢复正常饮食,应及时行血糖监测,血糖水平显著异常者,应用胰岛素皮下注射,根据血糖水平调整剂量,所需胰岛素的剂量一般较妊娠期明显减少。
(3) 妊娠期无需胰岛素治疗的 GDM 产妇,产后可恢复正常饮食,但应避免高糖及高脂饮食。
2.产后复查:产后 FPG 反复≥7.0 mmol/L,应视为 PGDM,建议转内分泌专科治疗。
3.鼓励母乳喂养:产后母乳喂养可减少产妇胰岛素的应用,且子代发生糖尿病的风险下降。
4.新生儿处理:
(1) 新生儿出生后易发生低血糖,严密监测其血糖变化可及时发现低血糖。建议新生儿出生后 30 min 内行末梢血糖检测。
(2) 新生儿均按高危儿处理,注意保暖和吸氧等。
(3) 提早喂糖水、开奶,必要时以 1 0% 葡萄糖液缓慢静脉滴注。
(4) 常规检查血红蛋白、血钾、血钙及镁、胆红素。
(5) 密切注意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发生。 GDM 孕妇的产后随访 GDM 孕妇及其子代均是糖尿病患病的高危人群。荟萃分析结果显示,GDM 患者产后患 T2DM 的相对危险度是 7.43(95%CI: 4.79-11.51)。

预防

美国糖尿病预防项目 (Diabetes Prevention Program,DPP) 的一项研究结果显示,通过改变生活方式和药物治疗可以使有 GDM 史的妇女发生糖尿病的比例减少 50% 以上。 因此,现有的关于 GDM 诊断治疗标准都对产后随访问题进行了规范。推荐所有 GDM 妇女在产后 6-12 周进行随访(E 级证据)。 产后随访时应向产妇讲解产后随访的意义;指导其改变生活方式、合理饮食及适当运动,鼓励母乳喂养。随访时建议进行身高、体质量、体质指数、腰围及臀围的测定,同时了解产后血糖的恢复情况,建议所有 GDM 妇女产后行 OGTT,测定空腹及服糖后 2h 血糖水平,并按照 2014 年 ADA 的标准明确有无糖代谢异常及其种类。有条件者建议检测血脂及胰岛素水平,至少每 3 年进行 1 次随访(E 级证据)。建议对糖尿病患者的子代进行随访以及健康生活方式的指导,可进行身长、体质量、头围、腹围的测定,必要时检测血压及血糖。

健康问答

  • 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可以顺产吗?
    医生头像
    陈添 副主任医师 乐清市人民医院 - 内分泌内科
    糖尿病本身不是剖宫产指征。 择期剖宫产的手术指征为糖尿病伴严重微血管病变,或其他产科指征。妊娠期血糖控制不好、胎儿偏大(尤其估计胎儿...体质量≥4 250 g 者)或既往有死胎、死产史者,应适当放宽剖宫产指征。下拉查看详情
  • 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产后可以喂奶吗?
    医生头像
    陈添 副主任医师 乐清市人民医院 - 内分泌内科
    支持母乳喂养

参考资料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2014).

张娅 , 徐先明.妊娠期糖尿病病因学研究进展.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 2013(4):299-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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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17年09月13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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