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 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4. 本品可经皮肤吸收,不宜长期使用,特别是年轻患者。
5. 本品不宜大面积使用,以免吸收中毒。
6. 不宜用于破溃的皮肤及有炎症或感染的皮肤。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