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含铝制酸药可延缓并减少异烟肼口服后的吸收,使血药浓度降低,故避免两者同时使用,或在口服制酸药前至少1小时服用异烟肼。 2、与乙硫异烟胺或其他抗结核药合用,可加重后二者的不良反应。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合用可增加本品的肝毒性,因此应尽量避免。
3、本品不宜与其他神经毒药物合用,以免增加神经毒性。
4、与对乙酰氨基酚合用时,由于异烟肼可诱导肝细胞色素P-450,使前者形成毒性代谢物的量增加,可增加肝毒性及肾毒性。
5、抗凝血药(如香豆素或茚满双酮衍生物)与异烟肼同时应用时,由于抑制了抗凝药物的酶代谢,使抗凝作用增强。
6、异烟肼为维生素B6的拮抗剂,可增加维生素B6经肾排出量,因而可能导致周围神经炎,本品与维生素B6合用时,维生素B6用量应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