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发热﹥38.5℃(口温)或血WBC﹥10×109/L者不适宜单用本品治疗。
2、 本品仅适用于改善胆囊炎的临床症状,若出现腹痛加重、发热或血象升高明显等严重病情者,需在医生指导下进一步治疗。
3、 正常用药后可见大便次数增多,个别患者出现腹泻,若患者不能耐受或出现腹痛加剧、恶心、呕吐等症,可予以减量或停止使用本品。
4、 未见对急性坏疽性胆囊炎、急性梗阻性化脓性胆管炎、胆囊穿孔腹膜炎、萎缩性胆囊炎、胆源性胰腺炎的研究资料。
5、 未见对合并有心血管、肝、肾和血液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者的研究资料。
6、 未见对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用药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资料。
7、 宜低脂、低蛋白饮食;忌饮酒、饱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