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福平:
1.服用利福平时每日饮酒可导致利福平性肝毒性发生率增加,并增加利福平的代谢,需调整利福平剂量,并密切监督患者有无肝毒性征出现。
2.肾上腺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盐皮质激素)、抗凝药、香豆素或茚满二酮衍生物、口服降血糖药、促皮质激素、氨苯砜、洋地黄苷类、丙吡胺、奎尼丁等与利福平合用时,由于后者对肝微粒体酶活性的刺激作用,可使上述药物的药效减低,因此除地高辛和氨苯砜外,在用利福平前和疗程中上述药物需调整剂量。与香豆素或茚满二酮类合用时应每日或定期测定凝血酶元时间,据以调整剂量。
3.对氨基水杨酸盐可影响利福平的吸收,导致利福平血药浓度减低;患者服用对氨基水杨酸盐和利福平时,两药之间至少相隔6小时。
4.利福平可刺激雌激素的代谢或减少其肠肝循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作用,导致月经不规则,月经期间出血和计划外妊娠,患者服用利福平时,应改用其它避孕方法。
5.利福平可诱导肝微粒体酶,增加抗肿瘤药达卡巴嗪(dacarbazine)、环磷酰胺的代谢,烷化代谢物的形成,促使白细胞减低,因此需调整剂量。
6.异烟肼与利福平或咪康唑(静脉)、酮康唑合用可增加肝毒性发生的危险,尤其是原有肝功能损害者和异烟肼快乙酰化患者。此外,异烟肼或利福平与咪康唑或酮康唑合用,可使后两者血药浓度减低,故本品及异烟肼不宜与咪唑类合用。
7.利福平与地西泮(安定)合用可增加后者的消除,使其血药浓度降低,故需调整剂量。
8.利福平与乙硫异烟胺合用可加重其不良反应。
9.利福平可增加左旋甲状腺素在肝脏中的降解,因此两者合用时左旋甲状腺素剂量应增加。利福平亦可增加美沙酮、美西律在肝脏中的代谢,引起美沙酮撤药症状和美西律血药浓度减低,故合用时后两者需调整剂量。利福平可增加苯妥英钠在肝脏中的代谢,故二者合用时应测定苯妥英钠血药浓度并调整用量。
10.丙磺舒可与利福平竞争被肝细胞的摄入,使利福平血药浓度增高并产生毒性反应。但该作用不稳定,故通常不宜加用丙磺舒以增高利福平的血药浓度。
11.利福平可增加甲氧苄啶的消除,增加黄嘌呤类的代谢,使茶碱的消除增加。
异烟肼:
1.服用异烟肼时同时每日饮酒,易引起异烟肼诱发的肝脏毒性反应,并加速异烟肼的代谢,因此需调整异烟肼的剂量,并密切观察肝毒性征象,应劝告患者服药期间避免酒精饮料。
2.含铝制酸药可延缓并减少异烟肼口服后的吸收,使血药浓度减低,故应避免两者同时服用,或在口服制酸剂前至少1小时服用异烟肼。
3.抗凝血药(如香豆素或茚满二酮衍生物)与异烟肼同时应用时,由于抑制了抗凝药的酶代谢,使抗凝作用增强。
4.与环丝氨酸同服用可增加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如头昏或嗜睡),需调整剂量,并密切观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征象,尤其对于从事需要灵敏度较高的工作的患者。
5.利福平与异烟肼合用时可增加肝毒性的危险性,尤其是已有肝功能损害者或为异烟肼快乙酰化者,因此在疗程的头3个月应密切随访有无肝毒性征象出现。
6.异烟肼为维生素B6的拮抗剂,可增加维生素B6经肾排出量,因而可能导致周围神经炎,因此与异烟肼合用时维生素B6的需要量增加。
7.与肾上腺皮质激素(尤其泼尼松龙)合用时,可增加异烟肼在肝内的代谢及排泄,导致后者血药浓度减低而影响疗效,在快乙酰化者更为显著,应适当调整剂量。
8.与阿芬太尼(alfentanil)合用时,由于异烟肼为肝酶抑制剂,可延长阿芬太尼的作用;与双硫仑(disulfiram)合用可增加中枢神经系统作用,产生眩晕、动作不协调、易激惹、失眠等;与安氟烷合用可增加具有肾毒性的无机氟代谢物的形成。
9.与乙硫异烟肼或其他抗结核药合用,可加重后二者的不良反应。与其他肝毒性药合用可增加本品的肝毒性,因此宜尽量避免。
10.异烟肼不宜与酮康唑或咪康唑合用,因可使后两者的血药浓度降低。
11.与苯妥英钠合用时可抑制后者在肝脏中的代谢,而导致苯妥英钠血药浓度增高,故两者先后应用或合用时,苯妥英钠的剂量应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