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常用的检查方法有:遮盖法、三棱镜加遮盖法、角膜映光法、视野计检查
1、遮闭试验
检查目的: 眼性斜颈还是非眼性斜颈 隐斜状态的麻痹性斜视 怀疑婴幼儿外展是否受限。
检查方法:用遮蔽物将一眼盖住。
结果判断: 遮盖后头位变正,说明为眼性斜颈 遮盖一眼后,一眼视物反而清楚,说明有隐斜。 遮盖后眼位变正,并可外转者,说明外转肌肉功能尚好。
2、交替遮闭加三棱镜法
检查目的:为他觉的斜视度定量检查。
检查方法:先用交替遮闭法暴露患者的某种类型的斜视度,再用三棱镜中和所出现的斜视度直至交替遮闭检查不能出现斜视度为止。
3、同视机诊断眼位检查
检查目的:判断麻痹肌、过强肌;斜视度定性、定量。
检查方法:在第一眼位及各个诊断眼位上斜度变化,将水平、垂直、旋转斜度清楚显示出来 。
结果判断:眼位偏斜度数最大的方位即为麻痹肌所在处,或为眼球运动受限明显处。水平肌的功能状态可在左右注视位上表现出来,垂直度或旋转度可在左上、左下、右上、右下位置上表现出来 。
4、自动视野计检查
可疑或阳性结果
任何人在超阈值静点检查中均可能因眨眼或“走神”而未看见一点或数点,即使对所有未看见点均经再次复查,仍可能有少数点记录为“未看见”,尚无绝对标准判断这种情况属正常或异常,但可根据以下特征进行评价:
①相邻数点看不见与散在数点看不见相比,前者属视野异常的可能性大;
②在看不见的点上,增加光标刺激强度复查仍看不见,则多为异常;
③不可见点位于受检区中心部比位于周边部者意义更大;
④看不见点分布与临床其他佐证相吻合;
⑤多次复查,看不见点位置不变,属异常的可能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