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医生, 我要登录 注册

偏执狂

偏执狂是一种罕见的精神障碍,以逐渐发展的按逻辑构筑的系统化妄想为特征。病程长,预后不良。最常见的是夸大、被害或有关躯体异常的妄想,不伴有幻觉或分裂症样的思维紊乱。
别名: 妄想症   狂妄症  
英文名:
发病部位: 精神心理;大脑  
就诊科室: 精神科  
治疗手段: 药物治疗;心理治疗
是否遗传:
是否传染:

疾病知识

症状

偏执狂的临床表现开始以被害妄想为主,以后可出现夸大妄想,这两种妄想可以彼此影响互为因果。患者常感到自命不凡、才华出众、精力充沛,逐渐发展到自己是“发明家”、“音乐家”、“预言家”等,因此别人会产生嫉妒心理而对其进行迫害。偏执狂的人格一般是完整的,无衰退情况,如果患者隐瞒妄想内容,则与正常人无差异,本病始终不会出现幻觉。

病因

偏执狂病因不明,与下列因素有一定关系:①遗传倾向;②具有特殊的个性缺陷,表现为主观、固执、敏感多疑、易激动、自尊心强、自我中心、自命不凡、自我评价过高、好幻想等;③精神因素诱发。

检查

以临床访谈为主,心理测试为辅。此障碍并没有确定意义的生物学指标,无直接相关的实验室检查项目。心理医生或精神科医生面询确诊

诊断

偏执狂具有独特的临床特征,偏执狂的诊断以系统妄想为突出症状,其妄想具有高度的系统性,内容比较固定,不荒诞,无明显的不合逻辑,主题明确,且与患者处境有一定联系,即具有现实性。若不经深入了解,难以辨别其真伪。妄想不可动摇,持续至少6个月。内容始终没有幻觉。病情虽迁延,社会功能良好,无精神衰退。
病程标准:至少持续6个月(CCMD-2-R)。 为了便于诊断,《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中将偏执型人格的特征描述为: 
1.广泛猜疑,常将他人无意的、非恶意的甚至友好的行为误解为敌意或歧视,或无足够根据,怀疑会被人利用或伤害,因此过分警惕与防卫。
2.将周围事物解释为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阴谋”,并可成为超价观念。
3.易产生病态嫉妒。 
4.过分自负,若有挫折或失败则归咎于人,总认为自己正确。 
5.好嫉恨别人,对他人道错不能宽容。
6.脱离实际地好争辩与敌对,固执地追求个人不够合理的“权利”或利益。
7.忽视或不相信与患者想法不相符合的客观证据。因而很难以说理或事实来改变患者的想法。 患者的症状至少要符合上述项目中的三项,方可诊断为偏执狂。

治疗

对偏执狂尚无有效治疗方法,当患者兴奋激动时,可采用小剂量抗精神病药物,如氯丙嗪、氯氮平等。有些也可参照精神分裂症治疗。
1.认知提高法 由于患者对别人不信任、敏感多疑,不会接受任何善意忠告,所以首先要与他们建立信任关系,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交流情感,向他们全面介绍其自身人格障碍的性质、特点、危害性及纠正方法,使其对自己有一正确、客观的认识,并自觉自愿产生要求改变自身人格缺陷的愿望。这是进一步进行心理治疗的先决条件。 
2.交友训练法 鼓励患者积极主动地进行交友活动,在交友中学会信任别人,消除不安感。
3.自我疗法 具有偏执型人格的人喜欢走极端,这与其头脑里的非理性观念相关联。因此,要改变偏执行为,偏执型人格患者首先必须分析自己的非理性观念。每当故态复萌时,就应该把改造过的合理化观念默念一遍,以此来阻止自己的偏激行为。 
4.敌意纠正训练 患者易对他人和周围环境充满敌意和不信任感,采取以下训练方法,有助于克服敌意对抗心理。

预后

本病是一种以缓慢发展的系统而牢固的妄想为临床特征的罕见精神障碍,其病程长,预后不良。可长年不愈,到了晚年,妄想观念可随体弱年迈逐渐平静,但病人症状自始至终不会出现衰退。由于妄想的长期存在,患者的社会功能可明显受损。目前尚无根治疗法。

预防

偏执狂等精神障碍的预防工作基本上还处于探索阶段。至于建立在现代自然科学基础之上完善的预防措施还远远没有被人们所认识和掌握。然而值得强调的是,探讨病因和揭露内在的发病规律,恰恰是科学的预防工作的最终目标。
本病发病机制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因此无很直接针对性强且有效的预防方式,只能通过提高个体的心理健康度,培养个体健全的人格,合理的自尊心,健康的自信心来预防。

健康问答

  • 偏执狂是一种病吗?
    医生头像
    周洪光 其他 解放军第九六〇医院(原济南军区总医院) - 心理咨询科门诊
    偏执狂是一种精神障碍,有人说“只有偏执狂才能成功”很明显说这话的人肯定具有偏执的性格,他可能在某些方面比较成功,但同时也因为他的偏执...会给他带来很多的痛苦,所以说偏执狂是一种病,需要治疗。下拉查看详情

权威编辑

医生头像

创建者:周洪光

解放军第九六〇医院(原济南军区总医院) 心理咨询科门诊

互联网医学百科

基于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全国家庭健康服务平台,欢迎广大医生参与加入医学词条的创建及优化!

词条统计

浏览次数: 2830

编辑历史: 2

最近更新:2017年12月25日 16:40

网友、医生言论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微医提供平台支持 Copyright 2011-2017版权所有。  浙ICP备15034772号-2

浙公网安备 330483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