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见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不适、头晕、头痛、嗜睡、耳鸣、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哮喘、皮肤瘙痒、肢水肿;
2).可见视力模糊或视力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多汗;
3).偶见胃肠出血、肾损害、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无力、血象异常、肝功能损害;
常用量:
①抗风湿:一次0.25-0.5g(0.5-1袋),每天早晚各1次,或早晨服0.25g(0.5袋),晚上服0.5g(1袋);
②镇痛:首次0.5g(1袋),以后一次0.25g(0.5袋),必要时每6-8小时1次;
③痛风性关节炎:首次0.75g(1.5袋),以后一次0.25g(0.5袋),每8小时1次。
萘普生钠颗粒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2).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萘普生钠颗粒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萘普生钠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萘普生钠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萘普生钠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萘普生钠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饮酒或与其他抗炎镇痛药同用可使胃肠道不良反应增多,并有溃疡发作的危险。
2).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出血时间延长,可出现出血倾向并有导致胃肠道溃疡的可能。
3).萘普生钠颗粒可降低呋塞米的排钠和降压作用。
4).萘普生钠颗粒可抑制锂的排泄,使血锂浓度升高。
5).与丙磺舒同用时,萘普生钠颗粒血药浓度升高,半衰期延长,疗效增加,但不良反应也相应增加。
6).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网友、医生言论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微医提供平台支持 Copyright 2011-2017版权所有。 浙ICP备1503477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