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于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幼儿可在大腿前外侧医肌内注射。
(2)暴露后免疫程序:本品免疫程序分为2-1-1免疫程序和五针免疫程序,两种免疫程序均具有相同的免疫效果。 2-1-1免疫程序:—般咬伤者于0天(第1天,当天)在左右上臂三角肌肌内各注射一剂(共两剂),幼儿可在左右大腿前外侧区肌内各注射一剂(共两剂),7天(第8天,以下类推)、21天各注射本疫苗l剂,全程免疫共注射4剂,儿童用量相同; 五针免疫程序:—般咬伤者于0天(第1天,当天)、3天(第4天,以下类推)、7天、l4天、28天各注射本疫苗1剂,全程免疫共注射5剂,儿童用量相同。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议首剂狂犬病疫苗剂量加倍给予:
①注射疫苗前一天或更早一些时间内注射过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或抗狂犬病血清的慢性病人。
②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病人。
③接受免疫抑制剂(包括抗疟疾药物)治疗的病人。
④老年人。
⑤于暴露后48/小时或更长时间后才注射狂犬病疫苗的人员。
暴露后免疫程序按下述伤及程度分级处理: Ⅰ级暴露触摸动物,被动物舔及无破损皮肤.一般不需处理,不必注射狂犬病疫苗; Ⅱ级暴露未出血的皮肤咬伤、抓伤应按暴露后免疫程序接种狂犬病疫苗; Ⅲ级暴露一处或多处皮肤出血性咬伤或被抓伤出血,可疑或确诊的疯动物唾液污染黏膜,破损的皮肤被 舔应按暴露后程序立即接种狂犬病疫苗和抗狂犬病血清或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抗狂犬病血清按40IU/kg 给予,或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按20IU/kg给予,将尽可能多的抗狂犬病血清或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做咬伤 局部浸润注射,剩余部分肌内注射,抗狂犬病血清或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为单次应用。
(3)暴露前免疫程序:按0天、7天、2l天或28天各注射l剂,全程免疫共注射3荆。
(4) 对曾经接种过狂犬病疫苗的一般患者再需接种疫苗的建议: ①1年内进行过全程免疫,被可疑疯动物咬伤者,应于0天和3天各注射1剂疫苗。
②1年前进行过全程免疫,被可疑疯动物咬伤者,则应全程接种疫苗。
③3年内进行过全程免疫,并且进行过加强免疫,被可疑疯动物咬伤者,于0天和3天各注射1剂疫苗。
④3年前进行过全程免疫,并且进行过加强免疫,被可疑疯动物咬伤者,应全程接种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