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毒反应性损害,可发生在初次服药的患者,经日晒后2~8h,暴光部位皮肤出现红斑,水肿或大疱。
光过敏反应性损害则于暴光后有5~20天致敏潜伏期,以后再暴光时,于数分至48h内发病,皮损可为红斑风团性损害,也可为丘疹,水肿性斑块,结节,水疱或湿疹样等多形态性损害,除暴光部位外,非暴光部位也可发生,均伴瘙痒。需要注意的是,严重的光敏性药疹可以出现全身症状,如发热、头晕、恶心、呕吐、乏力、精神萎靡等,甚至可以导致休克。
一般来说,光敏性药疹病情较轻,预后良好。光毒反应性损害,停药后消退较快。光过敏反应性损害病程较长,严重可有休克表现。
紫外线在本病的发病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尤其是夏季人们衣着相对较少。因此,夏天服药时,患者应仔细阅读药物说明书,了解药物成分和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避免发生光敏性药疹。
需要长期服药的患者,应该如实告知医生实情,以选择非光敏性药物,如果尚无替代药物或光敏反应较轻微,也可以考虑继续服药,但必须尽可能避免日晒,尤其是上午9点到下午2点是日光最强烈的时段,出门时要注意穿长衣、长裤,戴遮阳帽或打伞,暴露部位在出门前可以涂抹针对长波紫外线UVA的防晒霜。 一旦出现暴露部位的皮疹,且近期有服药史,应高度怀疑本病,立即停用可疑药物;避免局部搔抓,及时到皮肤科就诊。就诊时,最好将近期服用药物说明书随身携带,以方便医生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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