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HD的诊断标准
A.(1)或(2)
(1)注意力分散:以下症状≥6条,持续6个月以上且达到与发育水平不相适应和不一致
的程度。
1)常常不注意细节问题或经常在作业、工作或其他活动中犯一些粗心大意的错误。
2)在工作或游戏中难以保持注意力集中。
3)别人和他说话时常似听非听。
4)常不能按别人的指示完成作业、家务或工作(不是由于违抗行为或未能理解所致)。
5)常难以组织工作和游戏。
6)常逃避、讨厌或不愿做要求保持注意力集中的工作(如学校作业或家庭作业)。
7)常常丢失学习和活动要用的物品(如玩具,学校指定的作业、铅笔、书本或工具)。
8)常容易受外界刺激分散注意力。
9)日常活动中容易忘事。
(2)多动或冲动:以下症状≥6条,持续6个月以上且达到与发育水平不相适应和不一致的程度。
1)常常手或脚动个不停或在座位上不停扭动。
2)在教室或其他要求保持坐位的环境中常离开座位。
3)常在不恰当的情况下乱跑或乱爬(成人或青少年仅限于主观感觉坐立不安)。
4)常难以安静地玩耍或从事闲暇活动。
5)经常忙个不停或常像“被摩托驱赶着”一样活动。
6)经常话多。
7)常常别人问话未完就抢着回答。
8)经常难以按顺序排队等待。
9)常打断或干扰别人的活动(如插话或干扰别人的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