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质疏松性骨折多属于轻微外伤即导致的骨折,如轻微跌伤,对于严重的骨质疏松来说有时扭转身体、开窗、持物都可能造成骨折。
(1)骨折的一般表现: 疼痛、压痛、肿胀和功能障碍。但骨质疏松性骨折患者也可没有疼痛或仅有轻微疼痛,或表现为原有疼痛加重。
(2)骨折的特有表现: 可出现畸形、骨擦感(音)、反常活动。但临床上也有患者发生骨质疏松性骨折后缺乏上述典型表现。
(3)骨质疏松症的表现: 可出现身高变矮、脊柱侧凸或驼背畸形等。
由于骨质疏松性骨折常发生在脊柱、髋部和腕部,根据骨折部位的不同具体有以下表现:
一是脊柱骨折,多发生在胸椎与腰椎交界的地方,在骨质疏松症患者中,一些轻微的活动如持物、端水,甚至一声咳嗽都可能出现这里的骨折。
二是髋部骨折,也就是股骨近端骨折,包括股骨颈和股骨转子间骨折。股骨转子间骨折患者会出现髋部疼痛难忍,不能活动,如果骨折移位明显的话,患肢足的外侧缘可以触到床面。而股骨颈骨折患者下肢外旋畸形则比较轻微,疼痛程度也较股骨转子间骨折轻,在一些骨折端嵌插的患者中,甚至还可步行来医院就诊。
三是腕部骨折,一般是桡骨远端骨折。人要摔倒时,多会反射性地伸出手掌触地来支撑保护身体。这时,身体的重力会集中在前臂远端的桡骨上而发生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