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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颈咽喉肿瘤切除术后饮食原则

发表于:2016年03月16日 访问人数:1548人

【营养治疗原则】

       1、供给充足的能量,根据病情能量供给在25~30kcal/kg.d,蛋白质1.0~1.2g/kg.d,脂肪供给量占总能量的25%~30%,碳水化合物占总能量的50%~60%。

       2、供给充足的多种维生素及钙、钾丰富的食物,补充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类制剂。

       3、补充液体和保持水电解质平衡,以弥补术后因摄入减少、发热、出血、漏液等排泄量增加所致的代谢紊乱。

       4、普通头颈外科手术,在术后当天中午应禁食,12小时后,第2天给口腔流质膳食,在第3~4天给口腔半流质膳食,第5天后开始给口腔软饭。

       5、颌骨手术和颊部植皮后需要较多时间的口腔固定,术后早期宜用清流质膳食或管饲营养。全喉切除手术后一般采用管饲喂养2周左右,根据病情恢复情况逐渐改为经口进食。

       6、甲状腺手术后4~6小时开始用冷流质膳食。若在全麻下手术者,待患者苏醒后给予冷流质饮食。1~2天后可改为半流质饮食或软饭。

       7、不用热食。忌用过酸、过咸的食品和辛辣的食物,避免油煎炸食品。

【可选用的膳食医嘱】

       1、管饲:适用于植骨术、颌骨骨折及喉切除术后等术后不能张口的患者。

       2、冷流质膳食:扁桃体或口腔粘膜、甲状腺手术后4~6小时开始用冷流质膳食1~2天。

       3、口腔流质膳食:普通口腔颌面外科手术后的患者。

       4、口腔半流质膳食:普通口腔颌面外科手术后3~4天的恢复期患者。

       5、口腔软饭口腔颌面外科手术后恢复期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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