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Warren和Marshall发现人类胃内感染幽门螺杆菌(简称H.pylori),经过多年研究,现已确认它是慢性胃炎的主要病因,消化性溃疡的重要致病因素,胃癌的高危因素,胃黏膜相关淋巴组织淋巴瘤的重要病因。世界卫生组织已将其定为胃癌的I类致癌因子。
如何检测是否感染幽门螺杆菌呢,目前推荐符合下述中的任意一项均可诊断为幽门螺杆菌感染:1.胃黏膜组织快速尿素酶试验、组织切片染色或培养中任意一项阳性;2.碳13或碳14呼气试验阳性;3.粪便抗原检测阳性、血清抗体阳性提示曾经感染,从未治疗者可视为现症感染。
幽门螺杆菌广泛存在于人群中,我国人群感染率为50-70%,感染率随年龄而升高,目前认为“人-人”“粪-口”是主要的传播方式和途径,而且在家庭里有明显的聚集现象。就算这次把幽门螺杆菌清除了,依然有很大的机会重新感染,是否需要对无症状的感染者进行规范化治疗呢?
国际上“京都共识”确实提出了无差别根除幽门螺杆菌,但我国感染者众多,全部根除不现实,卫生资源也不支持;而且需要评估根治的风险-收益比,毕竟用药是有风险的。根据国内共识意见,并不需要对所有感染者进行无差别的治疗,还是对高风险的人群进行检查和治疗为宜。概括起来就是:1.消化性溃疡;2.慢性胃炎伴萎缩、糜烂、增生性息肉、消化不良症状;3.胃癌已行内镜下切除或手术胃次全切患者、胃黏膜相关淋巴组织淋巴瘤患者;4.胃癌家族史;5.长期服用质子泵抑制剂、计划长期服用包含低剂量阿斯匹林在内的非甾体类抗炎药者;6.血液系统的不明原因缺铁性贫血、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7.个人要求治疗者。
对于最后一项,医生应详细讲解治疗的风险-收益比后,患者仍要求治疗才用药。很多体检发现幽门螺杆菌感染者因为从网上或他人处得到一些夸大的危害宣传而要求治疗,本身无任何症状,胃镜检查也不符合治疗指针者,经沟通后不再要求治疗的也很多。若年龄在40周岁以上或有一些报警症状者,需先进行胃镜检查。
抗幽门螺杆菌感染很难让临床满意,如何提高感染的根除率呢?1.重拾四联疗法,重视鉍剂作用;2.调整用药方案,将易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分在不同的治疗方案中;3.强调个体化用药,确保按方案足疗程用药,考虑患者年龄、既往抗菌药物应用史、过敏史、伴随疾病等因素。
幽门螺杆菌感染治疗后停药至少4周再复查(停药不仅是抗生素,还有质子泵抑制剂)。直接做呼气试验最简单易行,其他方法如快速尿素酶试验、组织学检查法均需要再做胃镜,如果是溃疡患者需要复查胃镜者也可考虑,注意不能使用血清抗体法复查,因为即使已清除了幽门螺杆菌,抗体检测仍会是阳性。
有的患者经多次治疗仍提示感染或耐药,对此类情况首先需再次评估是否必须根除(治疗的风险-收益比),只对那些极高肿瘤风险者及严重并发症的患者进一步治疗。再治疗需要详细分析既往治疗方案,分析可能的失败原因。